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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年产0.8万吨塑料粒子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年产0.8万吨塑料粒子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市管店镇新管村五期标准化厂房3号(2#、3#厂房)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选址**省**市**市管店镇租赁新管村五期标准化厂房3号建设塑料粒子生产活动,项目租赁生产厂房及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1181m2,项目购置挤出机、拌料罐、切粒机及检测设备等建设8条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0.8万吨塑料粒子的生产能力。****发改委(粮储局、公管局)备案(项目代码:****)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公众参与情况1、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1、环评委托书;
2、****发改委备案文件;
3、**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受理部门:****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069 0550-****169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大道人防大楼B****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