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县2026至2029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县2026至2029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县**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需要送到**县城乡环****中心****中心)进行综合处理,供应商对生活垃圾分拣、压缩、渗滤液处理以****发电厂,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化处置,生成各类规格的骨料及木屑等可再利用物料,本次服务期限3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特许经营权独家授予,行政许可层面具有唯一性。
********城管局签署《**县城乡环****中心经营权及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依法取得“**县城乡环****中心****中心)转运车间、分检车间、渗滤液处置站、相关车辆、设备设施”以及38亩土地实物资产和“**县综合垃圾处理30年经营权”,故****是**县**垃圾综合处理的唯一企业。
2、处置场地**唯一性
**县城乡环****中心****中心),承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与综合处理,是******处理场所,该场所30年的使用权归****,其它企业在**县**无法取得垃圾理场所。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黄池**居路西侧6号轻工厂房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王光鼎
联系地址:**省**市**县护河镇护新路
联系电话:186****256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采购办
联系地址:**县姑孰镇**路57号
联系电话:0555-****452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杨天栋
联系地址:**县姑孰镇**路341号
联系电话:173****806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