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10万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委反映。
联系地址:**省广清经济特别**区**(**)产业园开创大道66****中心2号楼511室,邮编:513042
联系电话:0763—****8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委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橡胶制品**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广清经济特别**区**(**)产业园SYA03-09A号地块 |
| 环评机构 | **中正****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项目,建成后年产橡胶制品10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一)废气:项目分选、粗碎、细碎、配料、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G1~G4)分别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冷却缓冲、单螺杆复原、双螺杆增塑(G5~G7)工艺废气分别收集至一套RTO装置处理再与各车间压延整形、多辊冷却、卷片成型等工序废气(G8~G10)收集至一套“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实验室检测废气(G11)收集后引至车间一的配套“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生活****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经****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依法依规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合理划分防渗区域,采取严格防渗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委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