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建设项目,比选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约310 万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项目地点:**县**桥街道灵觉村。
2.4比选范围:****建设项目(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2.6工期: 360 日历天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中选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的参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项目参选;
3.5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未被列为失信****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在****公司****办事处(**市**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7B)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以下有效资格证明资料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③参选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提供公****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④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比选人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比选文件阶段,****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4.2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4.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5.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6.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审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详见比选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https://www./)发布(除此之外,其它渠道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县**桥街道灵觉村
邮 编:4210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59****2998
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市**区怡馨花地35栋1单元1803
邮 编: 421000
项目负责人:吴志群(项目组成员:李田、谢雅琴)
电 话:186****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