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镇桃花潭东路延伸段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镇稼祥南路243号 | |
| 项目名称 | ****大道人行道整治及环境提升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省**市**区**路与******广场B座2010室(联合体牵头单位)、**省****社区服务中心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B-4号楼3层(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359.72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徐望;设计项目负责人:张学顺 | |
|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设计:给水排水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134********00599;B062********14220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行业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施工负责人业绩:皖江****产业集中区皖舟湖路网黄河路东延段工程 设计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省******广场门面房4号(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区教工路197号391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571.00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徐小平;设计项目负责人:杨高峰 | |
|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设计:**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4********08302;G****306800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施工负责人业绩:桃花潭旅游度假区创建项目-骑行绿道-田园风光线 设计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云岭建筑****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新****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省**市****镇苏红东路48号(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区三墩镇欣然街36号8号楼321-325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329.80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昌俊;设计项目负责人:孙召葆 | |
|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 证书编号:皖234********43497;AD****0020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施工负责人业绩: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区项目(一期)-道路工程-河经二路西段工程 设计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清标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市******公司、**中如****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设计负责人社保证明,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未盖单位公章,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公司因联合体协议设计单位盖章与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不符,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4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63-****54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凡,联系电话:138****9044。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