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原创荟微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以下简称“文评”)已完成编制,现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10天
公示期限:2026年9月14日—9月25日
建设单位名称:****
公示内容:
一、工作范围
T.I.T原创荟位于**区西增路63号,**彭城路,西临增埗河,南接省冷冻品交易市场,北靠增埗大街,具体范围详见文评。
二、调查结论
经现场摸查及相关规划核查,本次调查评估范围位于西村-瑶台-**里地下文物埋藏区,涉及1处**市文物保护单位—**饮料厂旧址的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1处****酒厂麦仓旧址)、3处传统****酒厂旧址酿造车间、****酒厂发酵车间旧址、**饮料厂发酵车间旧址[捷克楼]),涉及第一批**市工业遗产—**饮料厂旧址(包括经理办公楼旧址、办公楼甲旧址、办公楼乙旧址、奠基石碑、麦仓旧址、果啤生产车间旧址、酿造车间旧址、二氧化碳车间旧址、发酵罐),涉及古树4株、古树后续**11株。
本次摸查发现1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菠萝酒味饮料制作技艺、2项其他地名文化(增埗河、增埗大街)、1****酒厂)。
评估范围不涉及历史**、**环境协调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不涉及传统街巷,不涉及改革开放优秀建筑;不涉及海丝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务遗产、海防文化遗产等其他文物古迹;不涉及预先保护对象,本次摸查未发现其他具有保护价值建筑。
附注:
1.该成果为公示稿,以最终审批版为准。
2.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信函邮寄/电话联系。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5日18:00前,信函反馈意见邮截日或电子邮件寄出日期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电话反馈意见应在反馈期内工作日9:00至18: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新港中路397号
联系人:李怡林
联系电话:0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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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