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审批
福建-福州-平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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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无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6-09-04
标 题: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文字号: 岚征预公告〔2026〕6号
发布日期: 2026-09-11
有 效 性: 有效
征收土地预公告
岚征预公告〔2026〕6号
2026-09-11 15:27


****合实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发布鹿原北路与平岚一路交叉口西北侧SC****00001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项目面积∶5.0952公顷。

(二)项目位置∶

东∶至邻鹿原北路、

西∶至邻空地、

南∶至邻平岚一路、

北∶至邻空地。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镇黄土墩村、西边寮村和苏平镇半山村、瓦瑶村、当盛村、****委员会。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和防护绿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于可以征收情形。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15****政府****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政府****政府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本公告在拟****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红线图

****

2026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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