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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5433F | 建设单位法人:孙伟 |
| 杨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锦霞路22号 |
| 鲁胜****公司 2025****油田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18.****96322 纬度: 37.523****25643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31 |
| 东环审〔2025〕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 4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5433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石化(**)****公司 |
| 913********096760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193304M | 竣工时间:2025-11-1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实施产能建设工程,部署总井数86口,其中油井54口(新钻井51 口、侧钻井3口),注水井32口(新钻井28口、侧钻井4口);**Φ76×5 单井集油管线共计7.02km、Φ159×6 单井集油管线共计3.25km,**Φ76×7mm单井注水管线10.77km;②实施胜三区坨7块S3-P153等8口拉油井隐患一体化治理工程,**Φ89×6单井集油管线0.6km,**混输泵2台。③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等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期验收胜三区坨7块S3-P153等8口拉油井隐患一体化治理工程,**Φ159×6单井集油管线0.4km,**混输泵2台。 |
|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注水等流程。另外,还涉及油水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注水等流程。另外,还涉及油水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取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管线。厂界 VOCs 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采用 “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作业废水、多功能罐及管线清洗废水拉运至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酸化废液收集后重新调配酸液,满足酸化工艺需求后优先用于水井酸化解堵不外排;剩余的经橇装多功能废液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拉运至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现场环保厕所,定期清理。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坨 28注水站、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置;井下作业废水、侧钻钻井废水拉运至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以上废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酸化废液收集后重新调配酸液,满足酸化工艺需求后优先用于水井酸化解堵不外排;剩余的经橇装多功能废液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拉运至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退役期清管废水收集后拉运至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水基泥浆、钻井岩屑、施工废料、定向钻废弃泥浆、拆除的多功能罐和管线、废保温棉、废玻璃纤维等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清罐底泥、落地油、浮油、浮渣、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含油废弃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井场,钻井期采用网电钻机。(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运营期应做好伴生气成分检测工作,监控硫化氢,如发现伴生气含有硫化氢,应做好井口脱硫工作,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政府令第 346 号)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工程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控制废气产生;采取了硬质围挡、篷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采用了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已安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经监测,厂界非甲烷总烃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要求。(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钻井废水、作业废液、酸化废液;施工期间产生的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现场环保厕所,定期清理。运营期的采出水依托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注地层,未外排;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液、酸化废液等均依托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胜坨集输站正常运行,注水水质能够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本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施工单位加强了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了防渗设施牢**全。(四)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采不涉及钻井固废、定向钻泥浆;施工废料已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了清运处理,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存在乱堆乱扔现象;运营期产生的清罐底泥、落地油、浮油、浮渣、污泥委托****处置;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委托****公司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变压器油委托******公司处置;一般固废委托******公司处置。(五)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过程加强了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后期井下作业时加强噪声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六)环境风险防控。本期工程严格落实了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配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及设备,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了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防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七)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不涉及钻井作业;管线敷设管线敷设过程中,严格划定了施工作业带范围,并加强了人员和车辆的管理,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巡检要求,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2017)及《油气田开采废弃井永久性封井处置作业规程》(GB/T****22024)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规范处置。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严格落实《**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政府令第209号)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制定了环保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分派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及物料更换,定期对各设施进行检查,确定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确保各个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建设单位建立了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制度、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本项目不涉及闭井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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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0067 | 0 | -0.007 | -0.007 | / |
| 0 | 0 | 0 | 0.028 | 0 | -0.028 | -0.028 | / |
| 0.0055 | 0 | 0 | 0.0016 | 0 | 0.004 | -0.002 | / |
| 20.833 | 0 | 0 | 1.0116 | 0 | 19.821 | -1.012 | / |
| 1 | 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 运营期油井井口安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采油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
| 1 | 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 施工过程加强了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后期井下作业时加强噪声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 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本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施工单位加强了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了防渗设施牢**全。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水基泥浆、钻井岩屑、施工废料、定向钻废弃泥浆、拆除的多功能罐和管线、废保温棉、废玻璃纤维等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清罐底泥、落地油、浮油、浮渣、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含油废弃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本项目采不涉及钻井固废、定向钻泥浆;施工废料已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了清运处理,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存在乱堆乱扔现象;运营期产生的清罐底泥、落地油、浮油、浮渣、污泥委托****处置;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委托****公司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变压器油委托******公司处置;一般固废委托******公司处置。 |
| 1 | 项目工程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 本项目不涉及钻井作业;管线敷设管线敷设过程中,严格划定了施工作业带范围,并加强了人员和车辆的管理,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 |
| 1 | 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运营期应做好伴生气成分检测工作,监控硫化氢,如发现伴生气含有硫化氢,应做好井口脱硫工作,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政府令第 346 号)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 本期工程严格落实了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配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及设备,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了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防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施工期多功能罐及管线清洗废水拉运至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酸化废液收集后重新调配酸液,满足酸化工艺需求后优先用于水井酸化解堵不外排;剩余的经橇装多功能废液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拉运至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现场环保厕所,定期清理。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坨 28注水站、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置;井下作业废水、侧钻钻井废水拉运至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以上废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酸化废液收集后重新调配酸液,满足酸化工艺需求后优先用于水井酸化解堵不外排;剩余的经橇装多功能废液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拉运至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钻井废水、作业废液、酸化废液;施工期间产生的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现场环保厕所,定期清理。运营期的采出水依托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注地层,未外排;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液、酸化废液等均依托胜坨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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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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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成后,VOCs削减量为0.932吨/年,SO削减量为0.0067吨/年,NO削减量为0.028吨/年,颗粒物削减量为0.0016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期项目为拉改输工程,结合本次(一期)验收调查期间日产油量估算最大年产油量,井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挥发削减1.0116t/a。多功能罐污染物排放量可削减二氧化硫0.0067t/a、氮氧化物0.028t/a、颗粒物0.0016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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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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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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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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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