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蔚蓝逸境花园二期D区、E区、F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市****公司、**市卓越金****公司向我局****花园二期D区、E区、F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花园项目位于会展******社区,宗地号A306-1004,由原A306-0985宗地分宗而来。原A306-0985****幼儿园用地分离并独立成宗,分宗为居住地块(宗地号A306-1004,****幼儿园地块(宗地号A306-1005)。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前海地合字〔2024〕0056号)及其补充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02026YG****615号),A306-1004宗地地表及以上范围用地面积60483.08平方米(最大投影面面积),地下范围用地面积65885.99平方米(最大投影面面积),规定建筑面积303750㎡,其中住宅289500㎡,物业服务用房560㎡,商业780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50㎡,便民服务站400㎡,社区菜市场1500㎡,文化活动室2000㎡,公共厕所120㎡,环卫工人休息房20㎡,****中心1500㎡。建筑高度限高135米且符合航空限**求,建筑覆盖率≤30%,绿化覆盖率≥35%,机动车泊位数3364辆,****幼儿园地块(宗地号A306-1005)使用需求的36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02026YG****615号),A306-1004宗地项目均按照原规划设计要点(QH****00023)进行核定建设,分宗后居住地块(宗地号A306-1004)和幼儿园地块(宗地号A306-1005)共同满足关于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公共开放空间、停车位、机动车出入口、海绵、装配式、绿色建筑等相关控制要求。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花园二期D区、E区、F区项目修改前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内容包括(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调整

D区:

规定建筑面积由50251.87㎡调整为49880.4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50083.31㎡调整为49712.43㎡,商业建筑面积由168.56㎡调整为168.02㎡。

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1323.91㎡调整为11575.28㎡,其中架空休闲由1122.22㎡调整为1077.20㎡,消防避难空间由2712.58㎡调整为2971.74㎡,屋面楼电梯间及机房由312.84㎡调整为324.24㎡,架空停车场由7150.85㎡调整为7167.66㎡,垃圾收集房(间)由25.42㎡调整为34.44㎡;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38331.72㎡调整为38403.16㎡,其中公用设备用房由1854.56㎡调整为2222.11㎡,共用停车库由36477.16㎡调整为36181.05㎡。

E区:

规定建筑面积由48405.83㎡调整为47474.8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47654.44㎡调整为46722.03㎡,商业建筑面积由751.39㎡调整为752.79㎡。

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9945.20㎡调整为10128.67㎡,其中架空休闲由952.65㎡调整为869.85㎡,消防避难空间由2563.46㎡调整为2789.96㎡,屋面楼电梯间及机房由323.61㎡调整为336.02㎡,架空停车场由6084.23㎡调整为6088.56㎡,垃圾收集房(间)由21.25㎡调整为44.28㎡;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85.66㎡调整为107.13㎡,为共用停车库面积调整。

F区:

规定建筑面积由47567.89㎡调整为47983.1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46335.00㎡调整为46793.01㎡,商业建筑面积由1232.89㎡调整为1190.12㎡。

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8424.33㎡调整为8707.59㎡,其中架空休闲由1289.39㎡调整为1265.81㎡,消防避难空间由2492.60㎡调整为2779.22㎡,屋面楼电梯间及机房由296.14㎡调整为272.59㎡,架空停车场由4313.06㎡调整为4336.25㎡,垃圾收集房(间)由33.14㎡调整为53.72㎡;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83.44㎡调整为42.58㎡,为共用停车库面积调整。

上述面积调整后,各区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等相关数据相应调整。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位数量调整

D区:机动车车位数由1111辆(地上187辆/地下924辆)调整为1112辆(地上186辆/地下926辆);非机动车车位数由335辆(地上)调整为325辆(地上)。

E区:机动车车位数由195辆(地上)调整为196辆(地上);非机动车车位数由359辆(地上)调整为363辆(地上)。

F区:机动车车位数由108辆(地上)调整为106辆(地上)。

(三)总平面图

1.各区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调整;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的户数、面积及比例调整等。

2.D区:D、E区分区线局部调整,消防登高场地局部调整,5栋一单元塔楼轮廓局部调整,增设一部室外楼梯,补充一处楼梯屋顶轮廓等。

3.E区:D、E区分区线、E、F区分区线局部调整,消防登高场地局部调整,6栋一单元塔楼轮廓局部调整等。

4.F区:E、F区分区线局部调整,局部裙房轮廓调整,东侧人行出入口建筑高度由11.65m调整为12.70m,7栋一单元塔楼轮廓局部调整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4日)

(二)公示地点

1.****e站通大厅(地址:**市**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区e站通)。

2.****花园项目施工现场。

3.****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6年9月2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市前海e****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D区、E区、F区)、修改后工规证(D区、E区、F区)

2.原总平面图(D区、E区、F区)、修改后总平面图(D区、E区、F区)

3.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前海深港****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附件:

1.附件1.原工规证(D区、E区、F区)、修改后工规证(D区、E区、F区).pdf

2.附件2.原总平面图(D区、E区、F区)、修改后总平面图(D区、E区、F区).pdf

3.附件3.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11
信息变更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蔚蓝逸境花园二期D区、E区、F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