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宿豫区嶂山泵站取水许可证核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江苏-宿迁-宿豫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泵站取水许可证核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4-02 11:02:13

******管理所:

你所《关于申请办理****泵站取水工程取水许可核验的请示》(**嶂山灌区发〔2026〕1号)等取水许可证核发申请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委组织对****泵站取水工程进行了现场核验,形成了验收意见。根据核验情况,经研究,我委决定如下:

一、****泵站为嶂山灌区渠首工程,设计取水流量19.56m3/s。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以苏发改农经发〔2020〕686号、苏发改农经发〔2020〕1329****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嶂山泵站承担嶂山灌区的农田灌溉供水任务,有效灌溉面积7.4万亩,同时承担向**生态化工科技产****公司、亿利洁能****公司、****公司、赛得利****公司等4家企业工业生产供水任务。2025年,淮委以****批复****泵站取水许可申请。

二、同意核发****泵站取水许可证。取水水源为骆马湖地表水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外调水,取水地点位于**省**市**区晓店镇嶂山村嶂山闸上游右堤1200m处嶂山引河(东经******,北纬******),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原水供水,取水量为5972万m3/a,其中农田灌溉供水4079万m3/a、工业生产供水1893万m3/a。

三、你所应严格按照骆马湖、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水**调度管理要求取水,将外调水指标纳入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多年平均和50%、75%、85%、90%来水频率时年取外调水923万m3、588万m3、563万m3、1641万m3、1940万m3。

四、你所应****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理单位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节水措施,灌****园区企业主要产品用水指标应符合国家、**省用水定额等有关要求。你所应加强取水用途管制,严禁农业灌溉合理用水转变为非农业用途。

五、你所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规定,做好取水计量监测设施运维和定期检定校准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取用水管理平台。你所应通过**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税。

六、你所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淮委报送本年度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淮委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用水。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报淮委同意。

七、你所取用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你所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所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九、本取水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需延续,你所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委提出延续取水申请,由我委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改变,你所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市西**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

2026年3月19日

抄送:水利部水**管理司、****水利厅、****管理局、****管理局、****水利局、****水利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