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金蓄生产〔2026〕56号)及取水许可证核发申请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委组织对****电站进行了现场核验,形成了验收意见。根据核验情况,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电站为大(1****电站,****水库、下水库和输水系统等组成,安装4台30万千瓦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2014年,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4〕396号核准****电站项目。2013年,淮委分别以淮委许可〔2013〕27号、(国淮)申字[2013]第00081****电站水**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申请。2022年,该电站4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二、同意核发****电站运行期取水许可证。取水量为155万m3/a,其中,上水库取水水源为官田溪地表水,取水地点位于**省六****电站上水库坝址(东经******,北纬******);下水库取水水源为小河湾沟地表水,取水地点位于**省六****电站下水库坝址(东经******,北纬******)。取水类型为河道内生产用水,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
三、****电站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水**节约措施,提高各生产环节用水效率,主要用水指标应符合国家、**省用水定额等有关要求。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做好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监测设施运维,****水库生态流量不低于0.01m3/s,下水库生态流量不低于0.02m3/s。
五、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规定,做好取水计量监测设施运维和定期检定校准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实时接入**取用水管理平台。
六、你公司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淮委报送本年度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淮委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用水。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报淮委同意。
七、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
八、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你公司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九、本取水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需延续,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委提出延续取水申请,由我委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改变,你公司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市西**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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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
抄送:水利部水**管理司、****水利厅、****水利局、****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