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查国家电投**二期风电项目跨越怀洪**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函》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6年8月13日至2029年8月12日。
一、基本同意国家电投**二期风电项目跨怀洪**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省**市**县,距离**省**市**县约3.3km。项目利用《****关于国家电投**二期迁建项目35kV集电线路跨怀洪**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淮许可决〔2024〕148号)许可中T14和T15塔基预留的单回架空通道西侧进线,新搭设约850m长3条导线、1条光缆跨越怀洪**,不新增塔基。导线最大弧垂处高程34.5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距百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净空约17.8m。根据《**市市管河道(淮河水系)保护规划—怀洪**、潼河等7条河道》,原有塔基占用两岸岸线均为保留区,已相应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同意。
项目控制点经纬度:
二、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界限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设置施工临时办公区和生活区,严禁弃土弃渣,汛前及工程完工后及时清除该区域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防洪工程安全。
三、你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项目需跨汛期施工的,你单位应组织编制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水利局。
四、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将项目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水利局备案(审核)。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水利局负责。项目实施完成后,你单位应及时向我委提交验收申请,****水利局主持。项目主体工程竣(完)工后,你单位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竣工验收鉴定****水利局。
五、你单位或管理运营单位应妥善维护好护岸等水利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堤防的安全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工程自身安全由你单位或管理运行单位负责。
六、项目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等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管理运行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项目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较大变动,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单位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程序;其余****水利局组织审核,抄我委备案。
九、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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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