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年产16万件防航拍伪装网、遮阳帘、防虫网、窗帘网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宝堰镇**路8号11幢101室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购置**市**区荣炳盐**区荣创新能源产业园11-1#厂房,建筑面积2530.41平方米,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6万件防航拍伪装网、遮阳帘、防虫网、窗帘网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 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熔融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园区污水总排****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3)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机头机尾料、废包装袋、冷却塔沉渣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相关管理要求。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和空压机含油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511-****1992 通讯地址:**市**区勤政路1号,****环境局 |
| 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 | 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7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