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四中学报废资产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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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珠教财〔2024〕21 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对一批报废资产处置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欢迎符****公司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项目内容 :公开处置一批报废资产(灭火器、消防沟槽蝶阀、灭火器箱、塑料凳、宣传板、废旧耳机、废旧电线、地毯、洗手盆等)。

二、参与竞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废品回收资格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能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报名及成交方式

1.有意向参与本次竞价的竞价单位,请在9月14日致电 0756-****380完成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报名审核通过后,竞价单位须在规定查勘时间抵达指定地点,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现场查勘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集中至会议室开展现场报价;本次竞价采用价高者得原则,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单位。

2.电话报名时间段: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电话报名。

3.若最高报价相同的,将组织报价相同的竞价单位进行第二次报价。

4.少于三家有效报价则本次竞价无效。

5.竞价结果现场公布,****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日历日。

四、现场查勘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价提交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回收资质证明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并于现场查勘前提交;如现场查勘前未提交,则不参与后续现场查勘。

五、现场查勘

1.地点:****西门

2.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上午9点-10点。(其余时间不接受查勘)

3.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756-****380

4.已完成电话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单位需提前到达****西门集中,上午9点准时开始;竞价开始后抵达现场的竞价单位,不予受理二次查勘申请。

六、合同签订及资产移交

竞得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签订《报废资产处置合同》并向学校指定的非税账户完成付款,同时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资产回收及现场清理。竞得人自行负责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承担一切安全责任。运输过程的前、中、后所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垃圾清理费等各种费用由竞得人全额承担。

七、其他事项要求

1.资产按其现场展示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竞得人竞价前实地查勘为移交依据,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资产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资产移交的凭据。竞买人提交报价文件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该批资产现状。

2.资产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得人自行判断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3.****学校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具体处置时间由双方沟通后确定。逾期办理相关手续视竞得人弃标处理,****有权对该标另行处置。弃标单位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其他报废处置项目。

4.该批资产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来源 : 总务处

| 撰 稿 :谢淦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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