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车公营改革工作,规范现有个体挂靠经营、委托经营公交客运车辆收购流程,确保车辆收购价格公平、公正、公开、合规,保障国有资产及经营业主合法权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公司公交车辆收购资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评估范围:公司拟收购的43辆天然气公交车辆、10辆电动新能源公交车辆,共计53辆。
3.主要工作内容:对现有公交车辆进行现场勘验、车况核查、残值核算、市场价值评估;结合车辆年限、里程、车况、维修状况、市场行情等因素,科学核定车辆收购价格,出具合法有效、可备案、可作为收购依据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配合主管部门审核、答疑及复核工作。
4.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1855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要求与付款
1.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评估服务,出具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一式四份)。
2.甲方在中标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三、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文件请在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26年9月15日下午18时前快递寄送或面交至****(地址:****车站东侧一楼。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953-****006)。
四、响应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提供鉴定资质证明材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遵守中华人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提供截至2026年8月31日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及链接网址,截图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评估或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资格证书及备案公告、估价师证书或评估师证书等)。
4.提供近三年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两项(提供中标公告或通知书、合同、进账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以服务质量确定成交供应商)。
2.中标单位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甲方要求签订合同并按约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包。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