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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预制厂技改项目(一期24万m3/年商品混凝土)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店镇店头村,地理坐标为E:110°28′35.474″,N:37°52′9.906″
四、公示内容:竣工日期公示,竣工日期为2026年9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2026年9月11日
作者(绿水**,就是**银山,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9-11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