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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丽县城绿色低碳品质提升项目概算的批复
******管理局:
《关于要求审批**美丽县城绿色低碳品质提升项目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美丽县城绿色低碳品质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8-440523-16-01-956269)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核心建设区位于**县后宅镇白鹭公园,其他建设点位分布于海岸线和山林线相关节点,****广场、自然之门、前江湾沙滩、九溪澳村、后花园生态旅游村等区域。建设内容包括:
1.在白鹭公园建设1个2层观光科普配套设施,配套光伏发电板等设备和宣传展示设施,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零星工程修缮包括慢行道改造约5404平方米、隔离栏约1222米、凉亭翻新约72平方米、厕所翻新约73平方米、管道工程约54米、花海平整改造等。
2.围绕海岸线和山林线重点节点,配置太阳能环保椅、声音邮局、打卡标识、项目 IP玻璃钢造型、智能球型摄像机、碳普惠等设备及配套保障服务和数字化交互服务等内容。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269.88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062.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7.12万元,预备费用39.94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生态环保****财政局安排解决。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按规定办理项目新开工及统计登记手续。
附件:**美丽县城绿色低碳品质提升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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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