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和《****环境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县****公司****公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省**县茶科技研究应用工程—C2#实验楼(配套工程)及膜结构地块位于**市**县参内镇参山村,总用地面积为7642.98m2(其中地块一面积3348.7m2,地块二面积4294.28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3121°,北纬:25.08543°;****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3136°,北纬:25.08061°。该地块涉及茶园、空杂地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教育科研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省**县茶科技研究应用工程—C2#实验楼(配套工程)及膜结构地块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判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判断**省**县茶科技研究应用工程—C2#实验楼(配套工程)及膜结构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快速筛查结果,土壤相关指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县****公司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众创****公司
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0595-****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