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旧小区直接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社区老旧小区直接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社区老旧小区直接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社区老旧小区直接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嘉发改审批【2026】8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县** 。
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烟墩路片区配套道路改造16000㎡、菜场路改造提升 2900㎡、****停车场 16000㎡;(2)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农贸市场 5000㎡、****中心 1500㎡、改造停车场 3200㎡、****服务中心 3000㎡等。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 (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 、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合同估算价: ****9200 元 。
2.3 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 3.1.1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单位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cn) 没 有 被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它情形。(投标人应提供①、②、③、④、⑤、⑥、⑦承诺函,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1.4 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专业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贰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贰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 一项总投资金额在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备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提****公司近六个月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3.1.5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自投 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总投资金额在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要求:①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若设计合同不能证明其投资额的则还需提供招标公告或前期批复文件等资料,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 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考察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人财务状况 良好,未发生亏损(须提供近两年(2024、2025)****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 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单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标书代写
3.2 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工程。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工程设计、采购(含专业分包)和施工工作。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 如有违反 ,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他要求: / 。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公共**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下 同 )( 网 址 : http://58.****.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9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6 年 09 月 20 日 23 时 59分 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58.****.225: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 ”—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 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标书代写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标书代写
7. 与资格预审相关的其他事宜
7.1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实施:√采用 □不采用
下载7.2 其他: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和定标分离 ) 方 式 确 定 中 标 单 位,定 标 方 法 采 用 票 决 数 量 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县发展大道 131 号 地 址: **县发展大道 131 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罗维 项目负责人: 罗维
电 话: 132****0215 电 话: 132****021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 ****
地 址: **县发展大道 131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0715-****216
传 真: 0715-****216
邮 政 编 码: 437200
2026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