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园5#厂房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技园5#厂房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7条描述修改为:“供应商均应提交一式叁份响应文件,其中壹份标明为“正本”,其余贰份标明为“副本”。如果“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均需装袋密**标现场递交,封口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骑缝章),并在封皮上注明“***项目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纸质文件,再额外提供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的扫描件,将U盘或光盘密封在正本所在的密封袋中(U盘内容不做评审使用,只做存档使用)。预期送达将不予参与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依据描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至少包含: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有一项加3分,本项加满为止。
注: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不予认可)。否则,不得分。****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②投****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 ****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③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根据更正内容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开发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开发区翡翠路以西,****广场A区办19层
联系方式:177****6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梁
电话:177****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