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门镇李家庄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 项目概况 |
| 峡门镇李家庄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询价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城**西川南路76****中心1号写字楼22层12201室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7日 09: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峡门镇李家庄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0030.00(元)
最高限价:130030(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标项名称:峡门镇李家庄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预算金额:13003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银行近半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业绩要求:无 四、信誉要求: 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结果的截图。 五、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 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供应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严重违约的;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此案件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发生合同纠纷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时间:2026-09-14 至 2026-09-16 上午09:00-12:00和 下午14:30-17:30
地点:**市城**西川南路76****中心1号写字楼22层12201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
售价: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民**东垣新区 |
地 址:**市城**西川南路76****中心1号写字楼22层12201室 |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人:李女士 |
| 电 话:0972-****120 |
电 话:0971-****663 |
| 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