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二、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县榴城镇**路226号
项目联系人:孙玲玲
项目联系方式:0552-****608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1、入围结果:
四、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3.20分
五、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姚莉(组长),陈红蓉,张艳艳,胡邦发,徐继明(采购人代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为6000元,约定由入围供应商进行支付。入围供应商领取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项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榴城镇**路226号
联系方式:0552-****608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博物馆西路10号院9号楼1至13层101内东塔4层406-2083
联系方式:152****2772、198****217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雨晴、陈安琪
电话:152****2772、198****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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