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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医院****总院:
你单位《关于**市**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立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8-441424-04-01-401250)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医院****总院,华城、安流、龙村、潭下卫生院。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11320㎡,主****中心,****中心,华城、安流等4****卫生院的业务用房进行提质扩容,****中心****中心改造1500㎡、****中心改造1500㎡、****中心改造1700㎡、中心药房改造3400㎡;拓展4****卫生院服务能力,重点改造影像、检验、心电、药房、消毒供应的配套用房合计2220㎡;提升县域急救能力,****中心(胸痛、卒中、创伤)业务用房1000㎡。同****中心配备影像诊断、灭菌清洗、检验检测、智能麻醉柜等设备98台/套;为4****卫生院****工作站、消毒设备、药房及药库等设备101台/套;****中心配备急救型救护车、巡回诊疗车、介入诊疗等设备9台/套。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经有资质的投资咨询评估机构评定为5504.71万元,其中,**费2435.01万元,设备费2584.65万元,其他费用403.7万元,预备81.3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并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市**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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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卫生健康局、自然**局、财政局、****建设局、****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