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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农业农村部 自然**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农业农村厅 、******厅《**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细则(试行)》、《**省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等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技术规范,9月2日至11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大交镇等7乡镇北册村等19村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情况进行了市级鉴定,专家组通过审核县级初鉴资料、核实外业调查信息、对抽取样品化验结果比对初鉴化验值进行验证以及专家质询等方式,形成了市级鉴定意见。专家组认为,**大交镇等7乡镇北册村等19村补充耕地项目数据真实,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合格,耕地质量平均等级3.91(四等地),满足补充耕地占补平衡质量要求。
现将**大交镇等7乡镇北册村等19村补充耕地项目市级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月12日至1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反映。
联系电话:****310 138****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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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