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改造雨、污水管网工程长度各约865米,道路恢复约16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500,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600,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公式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稀土高新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期)—纬二路、锦绣路(**大道-纬二路)》(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ps://ggzyy.****.cn/)
**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bts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163.com)(请注明“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17时30分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9月12日至2026年09月16日,共3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前期末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杨志惠
联系电话:0472-****196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韩琳
联系电话:0472-****207
九.发布媒介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ps://ggzyy.****.cn/)
**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btsggzyjy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