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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2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内直****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7158
传真:****6276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石珠路388****中心5楼环保窗口
邮编:3115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1 | 杭环桐评批〔2026〕56号关于****年产2400吨纸制品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杭环桐评批〔2026〕56号 | 2026-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