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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园区废弃**综合利用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西盟县****园区废弃**综合利用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一期**废弃**综合利用厂房(丙类)及其室外附属设施,用地面积11858.17㎡,建筑面积5470.56㎡。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9-11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西盟佤族****建设局/0879-****222 |
| 评审办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6年09月11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17日0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进入后切换至**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王勇 |
| 办公电话: |
0879-****09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项目负责人: |
倪晶 |
| 经办人: |
倪晶 |
| 办公电话: |
0879-****700 |
移动电话: |
153****6719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西盟县****园区废弃**综合利用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7 00:00 |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2 08: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厅一(西盟)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918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一期**废弃**综合利用厂房(丙类)及其室外附属设施,用地面积11858.17㎡,建筑面积5470.56㎡;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市西盟县勐梭镇班母村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基本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
| 资质要求: |
1.主体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义务。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能力(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条资质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能力(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条资质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条资格要求)。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条资格要求)。 拟派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或拟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不作要求 |
| 其他: |
1.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满足,以各方各自的经审计财务报表为准,不合并计算)。提供近3年(2023-2025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及相关情况说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 2.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建筑施工或工程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条资格要求)。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3.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 (1)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符合《**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2)设计主要人员由申请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委派。 4.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若成立时间不足,则自成立之日起)未因申请人原因发生诉讼、仲裁、企业不良行为及合同不履约情况; (2)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若成立时间不足,则自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申请人没有受到停业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 (5)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失信被执行人”网上查询截图); (6)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行贿罪”网上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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