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等县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3-1、A-3-2、A-3-4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审批
广西-崇左-天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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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3-1、A-3-2、A-3-4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2026-09-11 08:00

一、地块基本信息

(一)调整的地块位于**县第二高中东南侧。拟用****中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项目。

(二)原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其中,居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40米,停车位0.6车位/100㎡建筑面积;公园绿地:绿地率≥70%;调整后用地性****小学用地),地块指标为:容积率0.9≥FAR≥0.5,建筑密度35%≥D≥2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非机动车停车位4个/100学生。

(三)2026年9月4日****组织召开**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3-1、A-3-2、A-3-4****中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地块调整论证报告专家评审会,经相关领域专家组论证,认为该调整论证报告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原则同意通过调整。

二、公示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的有关规定。

三、公示地点及其它事项

(一)公示地点:****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及地块所在地。

(二)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为7天,即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

(三)反馈渠道:社会公众可以书面、电话和发邮箱的方式进行意见反馈,反馈的地址:****(**市**县天桃路076号),邮编:532800;电话:****522;邮箱:****@163.com。

(四)注意事项:反馈意见须附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1.地块位置示意图

2.**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3-1、A-3-2、A-3-4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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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3-1、A-3-2、A-3-4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博睿通汇(北****公司

2026年9月


前 言

**县**片区是**县依托自然**和对外交通条件,发展轻工业,拓展居住功能,形成的职住融合组团。同时《**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人民政府批准,作为**片区土地出让的规划依据。

为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实现集约用地,满足规划控制要求,发挥**县第二高中优质教学**的作用,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县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将**片区**县第二高中附近的A-3-1中小学用地、A-3-2居住用地、A-3-4公园绿地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局部调****小学用地)与A-3-1中学用地合并。居住用地面积调整前为25947.64平方米,调整后为5122.12平方米,共减少20825.52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调整前为17489.16平方米,调整后为16110.26平方米,共减少1378.90平方米。中小学用地调整前面积为101275.81平方米,调整后面积为123474.91平方米,调整后建筑密度35%≥D≥20%,容积率0.9≥FAR≥0.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m,建筑退距≥5m。调整前地块总人口规模为814人,调整后总人口规模为161人,人口规模减少653人。

本报告从必要性、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环境影响及社会稳定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证。经论证,本次地块调整对消防安全、交通组织、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需求以及城市环境等方面影响较小,符合当前国家相关要求,符合**县城市发展需求及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因此,本次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是必要、可行且合理的,对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总体概况

1.1. 项目背景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近年来,**县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科教、文化、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升,各项事业取得了全面发展。随着**县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县域人口集聚效应逐步显现,中心**常住人口规模持续增长,易地搬迁户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基础教育**需求呈现刚性扩张态势。**县第二高中作为县域内主要的公办高中,近年来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现有校园用地规模、教学配套设施已无法满足现代化高中办学的标准要求。为缓解教育**供需矛盾,优化**教育设施布局,**县拟对《**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3-1、A-3-2、A-3-4地块进行调整,****中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建设,****学校扩建用地需求。本次规划调整统筹考量教育设施用地需求,对《**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3-1、A-3-2、A-3-4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局部调整,既可以完善**县公共配套设施,提升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学位紧张问题,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也能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结构。

1.2. 区位与规划范围

本次调整地块隶属于《**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3-2、A-3-4地块,处于**县第二高中东南侧,交通便利,区位条件较好。用地形状较为规整,总用地面积为22199.0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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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建设情况

调整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2199.09平方米,属于国有建设用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场地内北面与西面均有建筑物,为**县第二高中教学用房,东南面有一块空地,场内无构筑物,土地闲置率高,地下无管道及线路经过,项目建设范围符合“三区三线”规划,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地块周边概况

场地内北面与西面均有建筑物,为**县第二高中教学用房,东南面有一块空地目前尚未开发建设。

(2)道路建设情况

调整地块东侧为市政道路,连接至天宝路,整体交通较为便捷。能够满足项目建成后的通行需求与市政服务配套要求,可保障**县第二高中师生日常出行及应急救援车辆的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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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调整缘由、依据与原则

2.1. 调整缘由

本次调整论证报告的缘由,核心在于解决**县第二高中办学条件严重不足的现实问题,同时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和盘活存量闲置土地。

一是解决第二高中办学条件不足的迫切需求。**县第二高中当前生均用地严重不足,现有校园用地无法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学位供给紧张,现有办学规模难以覆盖片区适龄高中生源增长需求;住宿配套短缺,学生宿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寄宿制办学需求。根据****委员会批复(崇发改社会〔2025〕36号)的文件,该校已启动学生宿舍楼建设和教学综合楼建设,侧面印证了学位与住宿缺口的现实紧迫性。

二是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府批复,****中心**空间布局,统筹安排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片区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较早,与现行上位规划存在不匹配之处,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处于在编未批复,本次调整是在过渡期内对既有生效控规开展局部修改,保障教育民生项目及时落地。

三是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本次调整地块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地块长期处于未开发状态,属于典型的存量闲置土地,未能发挥土地应有价值,将****小学用地,符合国家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政策导向,实现了土地**从低效闲置向公共服务功能高效利用的转变,体现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总体要求。

2.2. 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3)《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

(5)《**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2024年1月1日施行);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修订版);

(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096-2008);

(9)《**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

(10)《**壮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11)《**壮族自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12)《**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年修订);

(13)《**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14)《**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5)《**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6)《**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7)国家、自治区、**市其他现行相关的法律规范及相关规划。


2.3. 调整原则

(1)合规性原则

严格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管控要求,符合基础教育设施布局的相关标准,调整程序符合法定规划修改的要求,确保调整内容合法合规。

(2)需求导向原则

以满足**县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核心,优化校园功能布局,解决现有办学空间不足的问题,提升学校办学条件。

(3)**高效利用原则

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避免土地**闲置浪费,实现土地**的合理配置。

(4)合理性原则

调整必须在合理范围内,不改变原控规的规划理念,地块指标修改要具备可操作性。

(5)协调性原则

统筹考虑地块调整对周边交通、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的影响,****学校办学与周边功能布局的关系,保障调整后区域整体功能协调。


第三章 相关规划分析

3.1.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中心****区组团。处于**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学校建设是**县优化县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次地块调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结构。

****中心**用地布局规划图****小学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基地、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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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9年批复实施,规划中将**片区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具有良好品质的**综合居住片区。本次调整地块位于**片区西北侧,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周边****小学用地、公园绿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商业用地及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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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形势发展和教育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县加大了对社会事业的投入,科教、文化、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年增大,各项事业取得了全面发展。但是该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同先进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校际差距、地域差距。部分学校存在办学规模不足等问题。区内优质高中教育规模相对较小,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学校建设滞后,部分学校规模条件与现代化教育差距较大。

用****学校完善教育硬件设施,满足周边群众子女接受教育的需求,****初中毕业生就读问题,进一步满足片区内教育**需求,确保学校整体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高中教育服务。

4.2. 优化片区公共服务配套布局的现实要求

本次用地地块调整服务半径可覆盖全部已建、在建及规划的居住组团,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学校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的国家标准。****小学用地后,可快速补齐片区最紧缺的公共服务**,大幅提升**片区的综合承载能力,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优先保障民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核心管控导向。

4.3. 优化校园用地功能布局的客观要求

校园内若存在居住用地性质的零散地块,将破坏校园整体功能布局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等功能分区的科学规划。将****小学用地,有利于实现校园用地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4.4. 集约节约用地,积极盘活闲置用地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0〕22号)提出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现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城乡统筹发展协调推进、城镇功能和品质有效提升的目标。地块调整范围位于**片区,属于存量建设用地,现状为闲置状态,造成土地**浪费。此次地块调整是对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用地强度。通过科学规划、集约开发,能够有效破解土地**紧缺与低效闲置的矛盾,通过与其他备选地块进行比选,该地块在工程经济性、运营效能上满足建设项目近远期用地的需要。

综上所述,为优化片区空间布局,****中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提高规划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需要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本次将地块****小学用地是必要的,是“以公共利益优先、以长远发展为重”的理性选择,其本质是通过“用地功能的优化”,解决“教育设施不足→民生保障薄弱→产业发展受限→城市韧性不足”的连锁问题,最终实现**县“人口、**、环境、发展”的协调统一。


第五章 地块调整合法性分析

5.1. 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政府自然**主管部门同意,****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本次论证报告是对控规用地性质提出修改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要求,本次论证报告的****人民政府******局的同意,程序上符合相关要求。

5.2. 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的审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机关提出专题报告,****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本次论证报告是对用地性质提出修改调整,落实控规要求,按《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十七条,本次调整地块属于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的要求,本次论证报告即为履行该条规定的“必要性专题论证”程序,为后续法定报批环节提供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审批规定。

5.3. 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自然资发〔2024〕26号)要求

依据本细则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内应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通过合理规划调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本次地块调整正是对这一政策导向的具体落实,且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调整过程严格遵循边界内规划管理要求,不突破空间管控底线。


第六章 地块调整合规性分析

6.1. 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管控要求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健全和完善基础性教育体系。对一批教育设施采取“保留、**、改建、扩建、迁建”等措施,优化教育**配置,满足规划人口教育用地需求。本次地块调整未突破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管控。****小学用地,是落实该要求、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的具体举措。

6.2. 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法定程序要求

(1)符合公共利益调整情形

本次地块调整****小学用地,属于“其他用途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的范畴。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鼓励其他用途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以及公益性用地之间优化调整,以提升城镇公共服务功能。本次地块调整符合上述鼓励调整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本次论证报告即为必要性专题论证环节,对调整理由、调整依据、调整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后续按法定要求,采取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3)过渡期规划的衔接

本次地块调整论证,是落实**县发改、****工作部署及县域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要求,针对已批复控规中与上位规划不匹配内容开展的合规性调整工作。目前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批复实施,项目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在编制,本次论证属于阶段性、过渡性规划调整内容。

第七章 地块调整可行性分析

7.1. 政策导向可行性

本次地块调整,符合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城镇公共服务配套、实施城市更新、盘活城镇存量闲置用地的政策导向;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先保障教育等公益性公共服务用地的要求,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优化用地功能,将闲置存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民生公共服务设施落地。地块用地调整不突破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公共服务设施优化调整等相关管理规定,规划调整路径合规。

7.2. 建设条件适配性

根据《****中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场址用地周边没有污染及污染源,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地形开阔,交通、排水、供电非常便利,项目选址适宜项目建设。线路沿线及附近无活动断裂通过,区域稳定性好。

7.3. 工程建设要素保障

7.3.1. 土地要素保障

项目土地的使用权归**市**县第二高中,不存在新增用地、不涉及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况,不需另行办理使用权转让手续,土地要素有保障。

7.3.2. **环境要素保障

项目拟建地区已有道路通车,水、电、电信、网络等市政管线和管网均可通至建设地点,无环境敏感区。项目供水能力充足,城镇给水管网已到达建设场地,供水量、水质及水压均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项目建设场地有完善的供电设施,由城镇供电网络供电,用电有保障。电讯等配套设施完善,均已到达建设场地,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第八章 地块调整主要内容

8.1. 调整地块调整内容

为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同****中心**的发展趋势和**县最新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控规》中A-3-2、A-3-4地块局部用地的****小学用地,与A-3-1****小学用地。建设内容:****中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

并根据调整后的用地性质重新设定各项控制指标。调整前后涉及用地性质变化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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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地块指标建议

本次地块调整后用地指标结合《**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建议****小学用地:建筑密度35%≥D≥20%,容积率:0.9≥FAR≥0.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m,建筑退距≥5m,建筑退距根据周边用地情况及《**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考量定夺。

表 6-1 调整前后各类指标对比表

调整前

调整前后变化
情况

用地

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m)

停车位

A-3-1

中学用地

(A3)

101275.81

0.5-0.9

20-35

≤30

≤24

1.0-1.5车位/100学生

1、地块用地性质及组成发生改变[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未变;居住用地减少20825.52㎡,公园绿地减少1378.90㎡,总调整面积22199.09㎡****小学用地)];
2、总体开发强度降低;
3、总体控高不变,但局部地块控高调整。

A-3-2

居住用地

(R2)

25947.64

≤2.5

≤30

≥35

≤40

0.6车位/100㎡

A-3-4

公园绿地

(G1)

17489.16

——

——

≥70

——

——

调整后

用地

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停车位

A-3-1

中小学用地

(080403)

123474.91

0.9≥FAR≥0.5

35%≥D≥20%

≥30

≤24

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非机动车停车位4个/100学生

A-3-2

居住用地

(07)

5122.12

≤2.5

≤30

≥35

≤40

0.6车位/100㎡

A-3-4

公园绿地

(1401)

16110.26

——

——

≥70

——

——

注:用地代码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









第九章 调整影响评估及应对措施

9.1. 社会影响分析

9.1.1. 人口影响论证

参照《**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人口计算方法,按照人均居住用地指标31.89平方米/人计算人口容量。从地块调整范围来看,调整后居住用地减少了20825.52平方米。调整前地块总人口规模为814人,调整后总人口规模为161人,故调整后**片区规划居住人口减少了653人。

9.1.2. 交通影响分析

地块****学校教学设施使用,交通流量主要为学生上下学交通,全部纳入校园内部交通组织,现有校园周边道路等级已经满足交通需求,不会新增额外的对外交通流量,不会对周边道路交通造成明显压力。针对上下学高峰期可能出现的局部拥堵,学校可****管理部门,优化周边交通组织,设置临时停车区域,安排专人疏导交通,可有效缓解高峰期交通压力。

9.1.3. 公共服务设施影响分析

本次地块调整****中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建设,直接回应了片区高中阶段教育**不足的核心问题。通过本次调整,可实现**县第二高中办学空间大幅拓展,有效补齐片区高中教育设施短板。新增的办学需求可依托现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需要新增市政、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大规模扩建,对现有公共服务设施承载能力影响极小,现有设施可满足调整后的需求。

(一)教育设施

本次地块调整为增加公益性基础教育设施,补齐**片区义务教育配套短板,完善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片区公共服务空间布局,提升**片区居住宜居性与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利于**片区持续集聚人口,带动片区整体良性开发。

①对片区教育**的补齐效应

**片区居住人口持续增长,但高中阶段教育设施存在明显短板。**县第二高中作为片区高中教育的重要载体,当前生均用地严重不足,现有校园用地无法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学位供给紧张,现有办学规模难以覆盖片区适龄高中生源增长需求;住宿配套短缺,学生宿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寄宿制办学需求。本次地块****中学位缺口和住宿配套缺口,有效缓解第二高中办学空间严重不足的困境。

②对社区生活圈配套短板的补足

****社区生活圈建设视角审视,**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存在教育设施层级不完整、公益性设施占比偏低的短板。原控规以居住用地、公园绿地为主,高中阶段教育设施用地不足,公共服务层级存在断裂,****社区生活圈建设要求。本次地块****小学用地,直接增加公益性设施用地供给,补齐了**片区公共服务层级中的高中教育短板,有助于构建服务层级完整、****社区生活圈体系。同时,教育设施的完善将提升片区宜居品质,对周边居住用地产生正向辐射带动作用。

③对周边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影响

本次地块调整不涉及取消或减少现有公益性设施,不改变片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调整后,片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增加,教育设施服务能力提升,****小学、**幼儿园等教育项目形成合力,共同完善片区教育设施体系。调整对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影响总体为正向改善。

(二)医疗设施

****小学用地,学校已配建卫生保健室等基本医疗卫生设施,能够保障师生的基本健康需求。

(三)文体设施

****小学用地,本质是增加文体等校园配套设施空间,属于对区域公共文体**的补充,不会占用现有公共文体设施空间,也不会改变现有公共文体设施的服务布局,反而能够形成“县级公共文体设施+校园配套文体设施”的互补格局,提升区域整体文体服务能力,符合**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

(四)商业设施

本次地块调整不涉及新增商业用地,也不会改变区域商业布局结构,对商业公共服务设施整体为正向拉动作用,不存在负面影响。

9.1.4. 生态环境影响论证分析

本次地块调整涉及少量公园绿地优化调整,本次规划严格秉持绿地总量动态平衡、片区生态功能稳定的原则统筹把控控规单元绿地**,通过优化片区内部绿地布局、提质校园附属绿地、整合周边街头绿地等多元方式补足局部绿地调出缺口,切实保障控规单元绿地总面积、整体绿地率不下降,稳固片区生态涵养、休闲游憩及生态防护核心功能。同时,本次地块调整严格恪守城市蓝线、绿线刚性管控要求,未侵占河道水系、生态防护绿地等各类刚性生态空间,相关蓝绿线细化管控细则、绿地系统优化方案将在后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中进一步落实,系统完善片区蓝绿空间管控体系,实现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与城市生态绿地保护协调共生、协同提质。

9.1.5. 市政设施影响论证分析

(一)给水设施影响论证

地块调整后,****小学用地,根据《****中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用水量的预测指标,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可以满足学生生活用水需要,对给水设施无影响。

(二)排水设施影响论证

根据《****中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污水量的预测指标,污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5%计,预计日污水量为162.69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管网。因此,本次地块调整对污水处理设施无影响。

(三)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2014),结合控规用电量的预测指标,运用单位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法进行预测,具体测算详见下表:

表 7-1 调整后用电负荷预测表

调整类别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负荷指标

(千瓦/公顷)

用地负荷

(千瓦)

调整前

中学用地

(A3)

101275.81

300

3038.27

居住用地

(R2)

25947.64

300

778.43

公园绿地

(G1)

17489.16

10

17.49

调整后

中小学用地

(080403)

5122.12

300

153.66

居住用地

(07)

16110.26

10

16.11

公园绿地

(1401)

123474.91

300

3704.25

经测算,地块调整后用电负荷比调整前增加了39.83千瓦。片区用电由供电管网供给,片区电力设施仍能满足地块需求。因此,本次地块调整对电力设施影响较小。

9.1.6. 消防影响分析

本次地块调整不涉及相关消防通道和场所,且调整地块紧邻主要疏散通道。因此,本次调整对消防无明显影响。

9.1.7. 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中学生宿舍、教学用房不足等问题,而且能改善校区条件,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学校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改善整体教育环境,为**县高中教育未来的发展提供动力。高中教育事业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成后,学校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随着各种设施更加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给当地居民提供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场所,同时帮助居民建立科学的意识形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的**久安。本项目的建设,社会效益显著。

9.2. 经济影响分析

项目是非盈利性的教育事业项目,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能够改善**县的办学规模,提高学校的整体水**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9.3. 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地块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包括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9.3.1.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大气环境

施工期间大气污染主要是扬尘的影响,来源于土地平整产生的粉尘,**建筑施工材料装卸、搅拌等产生的尘埃。施工期间扬尘的情况随着施工阶段的不同而不同,其造成的污染影响是局部和短期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

(二)水环境

施工期的废水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食宿地产生的污水。由于用水量不大,污水影响不明显。生活废水采用相应的治理设施治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三)声环境

(1)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机械如搅拌机、打桩机、推土机等产生的噪声较大。选址用地周边邻近居民区,居民对噪声较为敏感。项目各施工阶段特别是土石方阶段和基础阶段周边住宅区会受到较为明显的施工噪声影响。

(2)运输噪声

根据对工程数量的分析,项目需要运输量比较大,但总体比较分散,比较集中的是在土建阶段。在这些车辆往返经过的路段,交通噪声对沿线的声环境有一定影响。

但声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机械的停运而结束。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二是施工人员食宿地产生的生活垃圾。这些固体废弃物如不加处理,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9.3.2.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营运期间,环境影响主要为日常生活垃圾和污水。营运期****学校办学运营范畴,不存在工业生产类污染,营运期主****学校师生日常活动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一)日常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师生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包装废弃物、废纸、废塑料、废织物等,若垃圾收集、转运不规范,将产生多方面环境影响:

一是对环境卫生的影响: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会滋生蚊虫、产生恶臭,大量有机物在自然堆放条件下会快速腐败分解,释放硫化氢、氨等恶臭污染物,影响校园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对师生生活环境与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二是对水环境的潜在影响:生活垃圾在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渗滤液,若收集设施防渗措施不到位,渗滤液会渗入地下,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或是随着地表径流进入周边水体,造成地表水污染物浓度升高,影**环境质量。

三是疾病传播风险:未经分类收集与及时清运的生活垃圾会成为老鼠、蟑螂、蚊蝇等病媒生物的滋生场所,容易传播肠道传染病等疾病,威胁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二)生活污水

运营期中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师生日常生活排水,包括洗漱排水、淋浴排水、厨房排水、卫生间冲厕排水等,若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产生以下环境影响:

一是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大量有机污染物进入水体后,会消耗水体中的溶解氧,造成水体溶解氧含量下降,导致水生生物死亡,引发水体富营养化,破坏水生态平衡,降低水体使用功能。

二是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若污水管网发生渗漏,污染物会渗入地下含水层,造成地下水有机物、氨氮等污染物超标,影响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且地下水污染修复难度大、周期长,环境风险较高。

三是对周边人居环境的影响:污水直排会散发出恶臭气味,滋生蚊虫,影响校园及周边区域的人居环境质量,不符合校园环境卫生标准要求。

9.3.3. 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期治理措施

(1)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利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洒水,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浅水池,以利于减少扬尘的产生。所有建筑工地的场内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处必须硬化,利用道路清扫车对道路和施工区域进行清扫,减少粉尘和二次扬尘。工地出入口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安装清洗车轮的装置,对离开工地的运输车进行冲洗,以免将大量土、泥、碎片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上。

(2)施工期间严格遵照当地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规定,防止噪声影响周围环境和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主要措施有: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对项目的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附近的环境敏感点。从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几个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3)制定严格的用水制度,禁止施工人员向项目区域外倾倒一切废弃物,包括生产和生活废水、生产和生活垃圾等。对于施工人员的吃饭、洗漱、洗衣、洗澡及废弃物抛弃地点必须统一安排,对于生产废水,应通过沉砂池处理后,才能排放,以减少地表径流中的泥沙含量。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

(4)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及时清运固体废物至指定的堆放场所。

(二)运营期治理措施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经校区排污管排向附近市政污水管网。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类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第十章 论证结论及建议

10.1. 论证结论

经分析论证,将地块****小学用地,有利于促进片区土地高效合理使用,本次地块调整对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交通、空间景观等方面影响较小,本次地块调整还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同时,通过对政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均符合当前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符合**县城市发展需求及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与项目所在片区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通过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基本解决**县普通高中上学难的问题,为**县普及高中提供强有力保障。项目的实施也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对完善**县公共配套设施、拉动相关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在促进**县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符合**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项目的社会效益明显。因此,本次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具有较好现实意义,是必要的并且是切实可行的。

10.2. 建议

(1)尽快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2)强化规划层级管控。在后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中有效衔接本次调整地块用地范围。


附件一 地块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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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地块调整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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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专家组审查意见、部门意见及回复

(一)专家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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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答复

(一)规范规划程序,完善规范依据

规范报告名称,明确本次论证对象为已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应地块。编制依据统一采用《**壮族自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壮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技术规范拟定地块规划条件,依法履行规划公示程序,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完善全过程程序性支撑资料。

答复:采纳,已经按照专家意见补充完善。

(二)加强上位衔接,做好控规传导

强化与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部署及“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地块规划控制条件、指标管控、蓝绿线管控、公共服务配套、消防防灾等内容,须与片区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充分对接,保障规划成果体系连贯、有效延续。

答复:采纳,已经按照专家意见补充完善。

(三)充实论证内容,深化影响分析

深化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及影响性论证:系统梳理**片区教育**现状,分析学校覆盖服务半径、社区生活圈配套短板及项目发展诉求,阐明闲置用地盘活效益与教育公益用地调整的政策导向。补充完善周边环境与配套影响专项分析;复核给水、雨污、供电、通信、环卫等市政负荷,研判用地调整对片区市政设施承载能力的影响;从社区生活圈视角评估用地调整对养老、医疗、托幼等公共服务配套的影响并提出优化建议。

答复:采纳,已经按照专家意见补充完善。

(四)优化控制指标,强化管控要求

结合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年修订)》,复核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核心控制指标。优化公共服务配套布局,落实邻避防护、消防防灾、场地竖向等管控要求;统筹平衡控规单元绿地总量,完善蓝绿线管控内容。

答复:部分采纳,已经按照专家意见复核地块核心控制指标。

(五)补充支撑材料,规范成果质量

将发改部门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纳入报告附件,作为规划论证的支撑材料。全面校核报告文字、图表、数据及附图附件,统一表述口径,修正错漏内容,提升成果严谨性与规范性。

答复:采纳,已经按照专家意见核实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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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答复

1、自然**局

(1)修改报告名称:使之统一,有针对性,合理性。

答复:采纳,已经根据意见优化完善。

(2)涉及单独地块调整,应有“局部”城规调整文字。

答复:采纳,已经根据意见优化完善。

(3)调整红线的范围图,应统一底图、边界一致,城规图例要素通用统一。

答复:部分采纳,图纸使用参照标准不同,边界一致,但底图不一致。

(4)严格遵照政策,控制好各项指标参数。

答复:采纳,已经意见优化完善。

2、****中心

(1)建议加快后续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发挥效益。

答复:采纳。

3、****改革局

(1)此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建议将此批复放入。

答复:采纳,已经按照意见将初步设计平面图加入附件,详见附件六。

(2)按专家和部门意见修改。

答复:采纳,已经根据专家和部门意见修改复核优化完善。



附件(1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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