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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等要求,现将****东二海上风电运维配套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二海上风电运维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省**市**县锦和镇洋尾村北侧,下洋港上游约500m处。
项目工程概况:主要建设7个风电运维船泊位(顺靠2个500吨级泊位及4个200吨级泊位,侧靠1个200吨级泊位),顺靠泊位结构按1000吨级设计,泊位总长度为288m。码头通过引桥及**道路与后方陆域相连,陆地总用地面积 7961m2,不含进出港道路。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海生 138****824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市****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文雅 135****409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以下简称“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com/s/1cBDrS1RIPd4wZChpoyrSGwpwd=rmpb
提取码: rmp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的方式将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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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