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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搅拌站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水规范〔2025〕3号)的规定,****于2026年7月3日在**市**区主持召开********搅拌站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根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管理办法,验收组人员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水土保持设计单位、方案编制单位代表、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及水土保持专家组成。 本项目验收结论为: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表并取****水利局的批复,项目建设期间,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设计与布局总体合理,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运行期间的水土保持设施管理与维护责任明确,可以保证水土保持功能的持续有效发挥,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相关单位反应。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9月1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甘工,189****3301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