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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PE管材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牛家梁镇什拉滩村运煤专线大鹏路西,地理坐标为E 109°46′5.095″,N 38°23′57.163″。
四、公示内容:竣工日期公示,竣工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
五、公示情况说明
废气:挤出和激光打标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颗粒物,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冷却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噪声:挤出机、牵引机、翻料架、激光打码机、切割机、破碎机、水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厂房做隔声处理,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
固废: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当地环卫统一清运处置;废油脂专用容器收集,委托专门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机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部分经收集后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PE管材生产使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机构。厂内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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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