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镇建平村55亩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土方清运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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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村55亩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土方清运项目(施工)已由 ****办公室以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县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618.3525万元,其中**费用约473.35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45万元(含基础设施管理养护金12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镇**村55亩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土方清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块土方开挖清运、场地平整及消纳场整平碾压等工作,共计开挖清运方量约5.9765万m3,原场地回填整平约118.5m3。具体以土方测量报告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5〕5号),直接发包的土石方工程应发包给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挖方或填方工程的土石方量<15万立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07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11 22:00:00 至 2026-10-08 09:30:00 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或④电子担保保函;或⑤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或⑥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其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金额(40000元)填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10-0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甘蔗街道**大道71号国资大厦18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9072,传真:/

联系人: 郑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 吴家清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鼓山镇凤坂村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楼4层,邮编:350014

电子邮箱:/

电话:0591-****5135、180****0285,传真:/

项目负责人: 苑亚敏

联系人: 苑亚敏、苑佩佩、陈志豪、林娇鹏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 王爱平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cn/

联系电话:0591—****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5006

****中心名称:闽****服务中心

地址:**县甘****广场****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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