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低空广告项目合作运营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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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盘活公园公共空间**,培育户外低空广告新业态,激发城市夜间经济活力,我司现就无人机编队户外低空广告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运营商,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和同类成熟运营经验的企业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点位

共2个**点位,意向**运营方可自行前往实地踏勘,全面掌握场地现状、空域条件、水电配套、周边环境等现场条件,并结合踏勘实际编制运营方案及报价。具体信息如下:

1.城**央公园。

2.长征广场。

最终起降点位及空域范围以双方确认及主管部门正式批复为准,**方不得擅自扩大运营区域。

二、**期限及模式

1.**期限。采用“2+1”**模式,首期**期限为2年,自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首期**期满前30日,若**方在**期内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全责任事故及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1年**期。**期内,若因规划调整、城市建设、政策管控等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因素终止项目,双方终止**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方须在招商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将场地内相关设备全部撤场,并按实际经营周期完成收益结算,场地恢复至交付原状。

2.**模式。统一收银,营业收入全部统一入****银行账号,严禁**方私自收银。本项目采用**运营、收益共享、保底结算的**模式,招商单位仅负责提供运营场地,**方全额承担本项目全部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设备采购、场地建设改造、人员薪酬、空域报备、保险投保、市场推广、运维维保等所有成本费用,全面负责两个点位项目的日常运营、安全管理及合规性工作。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所得部分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并严格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后期**方如需增加点位,经招商单位确认同意后可增加点位并签订确认单。

三、分成比例

本项目设置保底收益,当月保底收益=月营业额*分成比例。当月未达到其承诺的营业额时,**方按承诺的月营业额*分成比例向招商单位支付保底收益。双方依据项目实际营业收入按季度核算,并按约定比例分成。后续新增点位月保底收益按以下标准增加:新增点位月保底收益=承诺的月营业额/2*分成比例*新增点位数量。

四、运营管理要求

(一)合规运营管理

1.**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地方空域管理、安全生产、文旅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行负责空域申请、飞行计划报备、经营资质备案等全部法定手续,承担全部合规运营责任。

2.所有演出内容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侵权盗版、涉政涉敏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3.**方须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授权,因演出内容、素材、技术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二)安全运营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飞行安全管控、极端天气应急、人员疏散、设备故障处置、高空坠物应急处置等专项应急预案。

2.所有无人机设备须符合国家民航及行业技术标准,按规定完成实名登记与年检;须投保覆盖全**周期的公众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及设备财产险。

3.严格执行飞行操作规程,严禁在禁飞时段、暴雨、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飞行;飞行空域及起降区域须设置明确警示标识,安排专人维持现场秩序,确保周边人员、建筑及公共设施安全。

4.运营期间若发生无人机机身、零部件、搭载物品等高空坠落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方全额独立承担。

5.运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由**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同时我方有权终止**。

(三)场地与设施管理

1.严格在公园划定的起降区域与批复空域内开展运营,不得擅自占用公园绿地、步道、景观区等其他公共区域,不得破坏公园绿化、水体、公共设施及整体景观风貌。

2.起降场地须经我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开展飞行运营。

3.负责运营区域的日常保洁、维护与检修,保持场地环境整洁;因运营造成公园设施损坏的,须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四)服务品质管理

1.配备持证专业飞手、技术运维人员及现场服务人员,其中飞手须持有民航局认可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具备大型编队飞行实操经验。

2.建立游客投诉快速响应机制,24小时内响应并妥善处理游客咨询与投诉,自觉维护公园公共品牌形象。

(五)监督与报备管理

1.按月向招商单位报送运营数据、演出计划,接受我方的日常监督检查。

2.举办大型专场活动、商业冠名活动前,须提前5个工作日报我方备案;涉及公园整体形象的重大宣传内容,须经我方审核同意。

五、**运营方案编制要求

意向**方需向招商单位递交**运营方案,方案应真实、有效并包含以下内容:

六、**运营方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备无人机编队表演运营项目相关经验;

(三)拥有自主可控的无人机编队飞行控制系统与编程技术团队,具备独立完成编队内容设计、飞行调试、故障排查的全流程技术能力;

(四)拟派驻本项目的飞手不少于2名,均须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多旋翼类别,视距内/超视距等级);

(五)熟悉民用无人机空域管理规定,具备独立完成空域申请、飞行计划常态化报备的能力与渠道,能够保障项目合规稳定运营;

(六)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七)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全责任事故及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以上要求需同时满足,并提供对应佐证。

七、**运营方的确定

本次招商采用资格审核、洽谈及合规议价方式确定**运营商。若有效应征报名单位为一家,且完全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方案要求及分成底线标准的,可直接确定该企业为中选**方;若有效应征报名单位为两家及以上,招商单位将通过合规洽谈、择优议价的方式,结合企业资质、项目业绩、设备标准、运营方案、维保服务及分成比例等条件综合比对,择优确定最终**方。

八、资料递交时间

请各意向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在2026年9月18日15:00前,将**运营方案、资格条件对应佐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等全套资料加盖企业公章(鲜章),按顺序装订或胶装成册,一式贰份,递交至**市**区知荣路2号软件产业园2号楼4层415室。

九、联系方法

招商单位:****

地址:**市**区知荣路2号软件产业园2号楼4层415室

联系人:何承霖

电话:150****3707



2026年9月11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委托代理人,负责递交户外低空广告项目**运营招商公告资料,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该项目方案征集活动中有关的一切事宜。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粘贴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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