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浩坤湖景区采购电动游览车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1.00万元。
5.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6.采购需求:采购四轮电瓶车10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和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区**投资大厦西塔1单元13层1327号。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如委托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前来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每套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标书代写2026年9月22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2026年9月22日9时00分(**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市**区**投资大厦西塔1单元13层1327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9月22日9时00分(**时间)后
2.地点:****市**区**投资大厦西塔1单元13层1327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s.****.com/index)、**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监狱企业发展。
名称:****
地址:****市****社区西溪小区335号 二楼209室
联系方式:黄云涛 188****5979
名称:****
地址:****市**区**投资大厦西塔1单元13层1327号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嘉 077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