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蒙兀室韦苏木水磨生产队1.01万亩、恩****公司1.78万亩、室****公司2.16万亩)监理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2026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蒙兀室韦苏木水磨生产队1.01万亩、恩****公司1.78万亩、室****公司2.16万亩)监理,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于2026年9月2日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发布,现对本项目做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的要求,****农牧局利用现代化手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农牧局共同搭建“高标准农田全流程监管平台”。具体功能包含:项目资料备案,施工全过程监管、施工日志监管,施工过程录像留底,远程视频调度,隐蔽工程视频,图片留底,一物一码后期管护等技术监管措施。投标单位需承诺全****农牧局高标准农田全流程监管平台的监管要求,包括资料上传,施工过程监控、日志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等。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即表示知晓并理解以上的内容,完全配合并完成以上工作。
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变更为:
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的要求,****农牧局利用现代化手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农牧局共同搭建“高标准农田全流程监管平台”。依据《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市高标准农田智能化监管平台的通知》监理单位作为平台线上监管核心履职主体,必须具备平台线上监管能力并将资料核查、线上巡查、进度质量核验、台账归档等工作纳入日常监理履职范围。常态化登录平台开展线上监理工作,严格审核施工单位上传资料,如实填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巡查情况、质量验收意见,全程依托平台履行监理监管职责,保障项目全过程监管闭环。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及自治区智慧农牧业建设相关要求,为保障高标准农田智能化监管平台常态化、规范化运行,落实项目数字化监管履职要求,将平台线上监管、资料审核、线上巡查、数据归档、配合平台日常运维等配套工作,全面纳入监理单位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履约范围。
该部分配套工作的工作量,内部可按4元/亩监管面积匡算,仅作为内部研判参考,不作为独立计价取费依据;相关对应的费用全部统筹包含在项目监理服务费预算及合同总价内,不额外新增财政支出、不单独另行读取费用。
监理单位全面、规范完成平台各项线上监管履职任务,资料填报齐全、数据实时真实、监管闭环到位的,按合同约定正常申领监理服务费;未按要求落实平台履职,存在资料漏报迟报、数据不实、监管缺位等问题的,建设单位依据监理合同约定,视情形扣减应比例监理服务费;平台履职成效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在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十一条新增此项内容。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密切关注本项目公告信息,未及时关注本项目公告信息的投标人后果自负。特此公告!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址: ****农牧局大楼2层
联 系 人: 闫钟岐
电话: 0470-****9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广源西街13号院8号楼4层419
联 系 人: 李扬
电话: 153****6273
行业监管:****农牧局
监督人:臧传来
监督部门电话:186****6665
公告日期:2026年9月11日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