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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苦水河**区段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苦水河**区段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度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区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在既有防洪工程的基础上,对河道险工险段和重点防护段进行综合治理,保障标准内洪水防洪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为提升河道管控能力创造条件。总体包括河道整治工程、防汛道路连通工程、智慧河道工程三部分内容。
公示时间: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10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38****717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https://pan.**.com/s/1HKdAGaDsqIby5StyAHKkQg 提取码: 57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