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溇水流域**段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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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11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8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8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7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9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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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溇水流域**段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有关投标人对溇水流域**段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提出的疑问给予答复如下: 问题1:请问水工环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环境工程或环境****协会颁发的职称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1、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包含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工程、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生化与环境物理、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工程专业等;水工环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不属于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2、协会自行组织评审、未在人社部门备案、无法在官方职称平台核验的证书不予认可。 问题2:****处理厂、污水管网、污水泵站等类似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理由如下: 根据《溇水流域**段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量清单汇总表》,本项目控制价为 ****1286.61 元,其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工程、电子自控工程〔****泵站电气〕、厌氧湿地工程〔污水处理站〕)合计投资金额 ****433.74 元,仅占本项目控制价的 5.39%;而生态护坡工程、生态拦截沟工程、生态缓冲带工程、污水塘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等水生态修复工程,连同施工措施费合计投资占比约 78.45%,为本项目投资的主体工程;其他项目费占比 8.27%,增值税占比 7.90%。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生态护坡、生态拦截沟、生态缓冲带等污染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处理厂、污水管网、污水泵站等工程,其工程内容与本项目主体工程内容不符,与本项目"污染水体修复" 业绩要求不契合,故不予认可。 问题3:近8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4032.56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业绩要求。 疑问:我司提供联合体承接的业绩,我司为联合体牵头方且承担施工任务,项目包含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且项目投资额大于4032.56万元,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 问题4:溇水流域**段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招标清单无清单编码,是否可提供软件版本招标清单或包含清单编码的EXCEL招标清单; 回复:按已发布的招标文件附件编制投标报价,不提供软件版本清单。 问题5:部分清单的工程量为空,是否有误 回复:如工程量为空,视为工程量为0。 问题6:第一业绩问题是不是只要生态修复业绩就可以还是只能是水生态修复业绩。第二这个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水利工程还是环保工程。第三国家级和省级奖项也要明确是环保专业国家级和省级科学技术奖还是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还是市政建设科学技术奖还是水利行业科学技术奖,第四发明专利是环保类专利还是水利类专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本项目业绩要求为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修复业绩。 2、本项目主体工程是指环保工程。 3、国家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的、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由其他国家部委(如国家生态环境部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设立的、由环境****委员会颁发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4、发明专利是指环保类专利 问题7:近8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4032.56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业绩要求。 疑问:****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明确载明了湿地生态处理或污染水体治理或水质净化或生态修复等污染修复工程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问题8:本项目清单编制说明注明执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根据该规范,分类分项工程采用全费用单价,单价包含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税金不再在汇总表另行计取。但本项目提供的上限值清单总表,将增值税单独列项,另附独立《增值税项目清单计价表》,该模式符合湘水发〔2019〕6号**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的价税分离模式。 投标人若按GB50501-2007理解,填报全费用含税单价,再在汇总表重复计取增值税→重复计税,报价虚高,存在废标风险。 投标人按湘水发〔2019〕6号填报税前单价,和上限值逻辑一致,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存在矛盾,若中标后后期结算审计极易产生争议。 回复:《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已在编制说明中注明,仅作为工程量计量原则依据,且工程量在投标报价中不得调整。 问题9:招标文件零星工作项目给定单价(人工280元/工日,各类型挖掘机、自卸汽车等机械台时单价),请明确该批计日工单价为含税单价还是不含增值税单价,若中标后合同履约、结算审核会产生争议点。 回复:含税综合单价。 问题10:本项目上限值总表:分类分项工程:****0229.04元;措施项目:****169.23元;其他项目:****011.48元;三项合计****1409.75元;如全部按9%计税,增值税理论值为****326.88元;但本项目上限表列明增值税金额为****876.86元,两者存在差额。请招标人明确增值税的详细计算口径,列明哪些费用不计入增值税计税基数。 回复:按招标文件中编制说明和工程量清单报价。 本项目答疑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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