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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市塔洋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需向社会公开遴选**市塔洋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一)项目名称:**市塔洋河治理工程。
(二)项目内容:**市塔洋河治理工程分为三个河段,分别为石瑞岭-南忱村段、高铁桥至石文坡段和海琼高速桥至**段。其中:(1)石瑞岭-南忱村段治理河长2.64km,**护岸工程2处,共计4.31km,右侧护岸长2.57km,左侧护岸长1.74km;(2)高铁桥至石文坡段治理河长3.05km,**护岸工程3处,共计3.87km,右侧护岸长2.47km,左侧护岸长1.40km;(3)海琼高速桥至**段治理河长3.30km,**护岸工程2处,共计2.90km,右侧护岸长1.18km,左侧护岸长1.72km。
塔洋河石瑞岭-南忱村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塔洋河高铁桥至石文坡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塔洋河海琼高速桥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三)工作内容: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及相关事宜,编制单位负责按要求并结合现行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业务。(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四)经费预算:38.79万元。(最终合同金额以财政预算批复金额与报价下浮率计算为准,合同约定拨付条款需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方可执行)
二、报名要求
(一)国内注册,具****事业单位(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申报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自单位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
(五)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年度审计报告);
(六)申报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良好记录);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接的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八)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提供人员配备表及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参与本项目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2026年3月至今的社保证明和有效证书复印件);
(九)报价函(超出经费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得分)。
(十)供应商资格、资质、企业信用等报名材料和报价函密封;
(十一)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所有申报单位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委托书,来参与报名的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办法
(一)申请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本单位,报名截止后集体拆封所有单位的报名材料。
(二)若报名单位为3家及以上时,****小组根据报名单位的社会信誉能力和履职条件、工作方案、项目报价等多方面进行评比,从得分高到低,择优遴选承担单位。
(三)若截止报名日满,报名单位不足3家时,发布延期公告,待满足3家时再进行评选。
四、使用办法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实施,最终解释权由****解释。
五、公告期限
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17:30分(法定工作日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街5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5328
七、其他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询价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中心,非实名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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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