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和中国人民****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将相关单一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人****公司车租车顶灯广告采购项目
一、单一采购供应商1.**唯一性:**县县域内合法运营出租车的企业为**县****公司****中心、********公司****公司两家单位。其中,**县****公司****中心名下出租车188辆,********公司****公司名下出租车116辆。****公司已将所属全部出租车顶灯广告发布权独家授权给****,授权期限统一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该公司拥有疏****公司全部出租车顶灯广告的独家发布、运营、投放权限,是**县范围内唯一可为本项目提供出租车顶灯广告发布服务的供应商。本项目因广告**具有独家经营、点位唯一、不可替代的特殊属性,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可采用单一采购方式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项目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此处的特殊要求即该地区出租车顶灯广告投放**的独家经营性质,符合可采用单一采购方式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
2.服务必要性:为进一步提升人保财险在**县本地的认知度,拓宽车辆保险产品推广渠道,更好地服务县域群众风险保障需求,需通过县域内核心流动传播载体开展广告投放。****作为唯一合法授权运营方,其提供的出租车顶灯广告发布服务是保障本采购项目目的实现的必要条件;
3.市场无竞争性:经充分调研,**县县域及周边区域无其他企业或机构****公司出租车顶灯广告运营发布权限,该**不具备市场化竞争条件,无法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达成采购。
本项目唯一服务供应商为:****
公示日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项目采用单一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热孜宛古丽﹒铁木尔
联系电话:135****1846
联系邮箱:rzwgl.tme@xi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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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