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度福建省高速公路空调类货物集中采购项目补遗书2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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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度**省高速公路空调类货物集中采购项目补遗书2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省高速公路空调类货物集中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8日

二、采购文件澄清标书代写

澄清事由:针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中心”认定标准疑问,为保证评审口径统一、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技术评分项“技术研发能力”项下“****中心”的认定标准予以明确。标书代写

澄清内容:根据《关于印发〈****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50号),自2017年起科技部已不再批复****研究中心,且通知要求对原“****中心”经评估考核、优化整合后符合条件的,纳入“****中心”等管理。据此,本项评分的认定口径明确如下:供应商具备“****中心”荣誉(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可按同级“****中心”予以认定并对应评分。“****中心”不符合本项目评分项得分要求,不予认可。本澄清仅为认定口径的说明,不改变采购文件的资格条件、分值设置及评审权重。标书代写

三、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9月24日9时30分00 秒(**时间),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 年9月23日17时00分00 秒。标书代写

四、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供应商自行查阅和下载,由供应商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供应商。请供应商在响应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广场

联 系 人:李共游(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181****2089/0591-****5329

电子邮箱:****@163.com

平台技术人员电话:139****9993

监督部门名称:****纪检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省**市**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广场

监督电话:0591-****0617

监督部门名称:****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省**市**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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