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年加工2500套工程机械配件扩建项目属于扩建(迁建)项目,厂址位于**省**市沂河新区**街道沂河路与联邦路交叉口东550米处。该项目环评批复主要建设工程机械配件生产设施以及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4台二保焊机、2台抛丸机、2个喷漆房、1个烘干室等;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加工2500套机械配件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实际分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部分工程机械配件生产设施以及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抛丸机、1个喷漆房、1个烘干室等,实际形成年加工1500套机械配件的生产规模。该项目一期实际职工定员12人,全年生产时间为300d(2400h)。该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企业计划二期建设剩余部分工程机械配件生产设施,主要生产设备包括4台二保焊机、1台抛丸机、1个喷漆房等,投产后将形成年加工1000套机械配件的生产规模。
企业工程厂区占地面积5500m2,呈矩形,南北长约80m,东西宽约69m,工程场地地形平坦,地势平整。主要构筑物为1#生产车间、办公室等,按照功能划分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生产区位于厂区北部和西部,主要为1#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南侧,主要办公室。企业合理布置厂区内部道路,以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统。由于本项目平时人流、物流较小,在厂区东部布设人员流和货物流混合出入口1个,可保证产品生产和货料畅通运输。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2025年3月****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年加工2500套工程机械配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4月28****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临环(沂河新区)审[2025]4号),批复要求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项目于2025年5月10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8月15日总体建设完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有关规定,依据该项目一期实际建设情况, 2025年8月19日****变更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形成了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2025年8月19日~2030年8月17日,登记编号:****。
由于受到市场原因影响,企业建成后一直未生产。2026年3月5日该项目一期开始调试生产运行,经过3个月的生产运行,主体工程生产装置生产运行正常,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达到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
本次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部分工程机械配件生产设施以及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抛丸机、1个喷漆房、1个烘干室等。
二、项目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5日~2026年8月25日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8****6722
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内容
1、 ****年加工2500套工程机械配件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6年7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