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市政道路、桥梁、雨水管网、应急抢险等零星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事项1: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 岗位 |
人数 |
特殊要求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人 |
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 |
| 现场管理人员 |
1人 |
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 |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投标时须提供人员名单、相应证书****公司缴交的社保缴纳证明。”
更正为“★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 岗位 |
人数 |
特殊要求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人 |
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 |
| 现场管理人员 |
1人 |
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 |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投标时须提供人员名单、相应证书****公司缴交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由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标书代写
事项2: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11.其他”新增“(3)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投标文件中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及设备组织进场到位。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2日
无
名称:****
地址:**市景弘路****一层
联系方式:0597-****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菁城街道**南路1#安置房201、202室
联系方式:0597-****64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朱金秀
电话:0597-****646
****
2026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