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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改莞城投审〔2026〕19号
****改革局关于**省**市莞城片区**村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登记中心、东****中心):
《关于商请审核**省**市莞城街道片区**村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省**市莞城片区**村改造项目(二期)。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省**市莞城街道,主要涉及西隅、北隅、东正、兴塘、罗沙等**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老旧建筑面积约79947平方米,建设**村停车设施建筑面积19170平方米;配套建设**村内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村配套道路约13公里,改造慢行系统1.4公里,更新配套道路路灯215套,地下管网改造及三线整治约5.76公里,新增停车位973个,充电桩341个,完善**村内给排水、消防、环卫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0601万元,其中:**工程费569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14万元、预备费306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莞城街道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单位为****,集中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中心。
七、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八、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改革局
2026年9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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