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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年产10万吨日用玻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日用玻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市**区源泉镇岳东村
建设内容:****投资建设 “年产10万吨日用玻璃建设项目”位于**市**区源泉镇岳东村,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40亩,主要建设六层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共10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566万元,职工定员450人,年生产天数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企业新上玻璃窑1座,配套供料机、压机、制瓶机等生产设备多台,主要生产工艺为将碎玻璃熔融并压制成型。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10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岳本国
联系电话:135****3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