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欣亚水晶饰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烫钻生产线建设项目

审批
浙江-金华-浦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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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26MA28E4GA9C张航镇
石晓军**省**市**县
浦****园区晶玖路21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5000吨烫钻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54-C3054-日用玻璃制品制造
**省**市**县 浦****园区晶玖路213号
经度:119.937980 纬度: 29.476840****环境局
2025-11-27
金环建浦〔2025〕30号****0726MA28E4GA9C001Y
2026-07-284000
95****
****0726MA28E4GA9C****
****0726MA28E4GA9C**浦**环****公司
913********121164J2026-07-15
2026-07-202026-07-21
2026-08-032026-09-08
网址:Http://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吨烫钻(4600吨玻璃烫钻、400吨树脂烫钻)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吨烫钻(2600吨玻璃烫钻、400 吨树脂烫钻)
先行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玻璃烫钻生产工艺:烫钻毛坯-滚筒抛光-磨单尖-清洗-烘干-吸塑-圆磨-下钻-清洗-烘干-筛钻-真空镀膜/镀彩-喷漆-烘干-上胶-烘干-清洗-烘干成品; 树脂烫钻生产工艺:树脂烫钻-上胶-烘干-清洗-烘干-真空镀膜-喷漆-烘干-成品。玻璃烫钻生产工艺:烫钻毛坯-滚筒抛光-磨单尖-清洗-烘干-吸塑-圆磨-下钻-清洗-烘干-筛钻-真空镀膜/镀彩-喷漆-烘干-上胶-烘干-清洗-烘干成品; 树脂烫钻生产工艺:树脂烫钻-上胶-烘干-清洗-烘干-真空镀膜-喷漆-烘干-成品
1、本项目产量未达产,部分生产设备未上马,先行验收; 2、本项目玻璃烫钻生产工艺中滚筒抛光、磨单尖、磨单尖后清洗工序未上马,先行验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1.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进入******公司(四厂)集中处理;2.生产废水打磨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TW001)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清洗废水经厂内处理设施(TW002)混凝沉淀处理后 50%循环回用,50%纳管排放;3、水帘、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废气:1、上胶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2、上胶烘干、吸塑废气排放口: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 2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3、水性喷涂排放口: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通过 25m 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4、真空镀膜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油烟净化器”处理无组织排放;5、筛钻废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对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等。 固废:危险废物(废原料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真空泵油、废靶材、水帘、喷淋废水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玻璃烫钻残次品、树脂烫钻残次品、废吸塑片、废抛光盘、磨盘、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和沉淀污泥****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水:1.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进入******公司(四厂)集中处理;2.打磨废水和清洗废水统一排到厂内污水处理设施 (TW001)混凝沉淀处理后能够实现并承诺100%循环回用,不外排;3.水帘、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废气:1、上胶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2、上胶烘干、吸塑废气排放口: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3、水性喷涂排放口: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通过30m 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4、真空镀膜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油烟净化器”处理无组织排放;5、筛钻废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对高噪声设备增加防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等。 固废:危险废物(废原料桶、漆渣、废活性炭、废真空泵油、废靶材、水帘、喷淋废水等)委托******公司处置;玻璃烫钻残次品、树脂烫钻残次品、废吸塑片、废抛光盘、磨盘、收集的粉尘、废滤筒一般废包装材料和沉淀污泥****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1、本项目生产废水打磨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TW001)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清洗废水经厂内处理设施(TW002)混凝沉淀处理后50%循环回用,50%纳管排放;由于企业验收时产能未达到审批产能,实际打磨废水和清洗废水统一排到厂内污水处理设施(TW001)混凝沉淀处理后能够实现并承诺100%循环回用,不外排。 2、本项目上胶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实际上胶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30726-2026-017-L,据此定期演练。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624 0.668 0 0 0.062 0.062
0 0.025 0.267 0 0.267 0.025 -0.242
0 0.0012 0.013 0 0.013 0.001 -0.012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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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861 1.76 0 1.76 0.861 -0.89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25) 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口pH值范围为7.1-7.9,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高日均值305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最高日均值93mg/L,石油类排放浓度最高日均值7.3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高日均值146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排放浓度最高日均值3.12mg/L、总磷排放浓度最高日均值0.201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25)规定的限值的要求。雨水管网无废水外排现象。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滤筒除尘器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 本项目上胶粉尘废气废气经“滤筒除尘”处理后由27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验收检测期间上胶粉尘废气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2.2mg/m3,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0mg/m3);
2 二级活性炭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 上胶烘干、吸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30m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验收检测期间上胶烘干、吸塑废气DA00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高日均值均分别为7.42mg/m3,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上胶烘干、吸塑废气DA002排气筒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549(无量纲),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 二级水喷淋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 水性喷涂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由30m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验收检测期间水性喷涂废气DA00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高日均值均为11.9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3.9mg/m3,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269(无量纲),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防振垫、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限值 1.设备选型时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将产噪较高的设备远离厂界布置; 2.对主要产噪设备的基础加固加强,并设置隔振垫、防振固定器等措施;3.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根据监测结果: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厂界四周昼间环境噪声值为63~64dB(A),夜间环境噪声值为54~55dB(A),夜间环境噪声偶发最大值为65~70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废物(废原料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真空泵油、废靶材、水帘、喷淋废水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玻璃烫钻残次品、树脂烫钻残次品、废吸塑片、废抛光盘、磨盘、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和沉淀污泥****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固废为玻璃烫钻残次品、树脂烫钻残次品、沉淀污泥、废吸塑片、废抛光盘、磨盘、废原料桶、废真空泵油桶、漆渣、废活性炭、废真空泵油、废靶材、水帘、喷淋废水、收集的粉尘、废滤筒、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胶水桶、生活垃圾、废滤布;其中玻璃烫钻残次品、树脂烫钻残次品、沉淀污泥、废吸塑片、废抛光盘、磨盘、收集的粉尘、废滤筒、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布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胶水桶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废原料桶、废真空泵油桶、漆渣、废活性炭、废真空泵油、废靶材、水帘、喷淋废水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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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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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按 1:1 替代,本项目区域替代削减量为 CODCr 0.267t/a ,NH3-N0.013t/a。主要污染物 VOCs 替代比例为 1:1 。本项目 VOCs1.76t/a ,其区域替代削减量分别为 1.76t/a。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按 1:1 替代,本项目区域替代削减量为 CODCr 0.267t/a ,NH3-N0.013t/a。主要污染物 VOCs 替代比例为 1:1 。本项目 VOCs1.76t/a ,其区域替代削减量分别为 1.7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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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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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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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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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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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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