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1日,****法院作出(2026)云0114执恢80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就申请执行人********联社**信用社(以下简称“**区**农信社”)与被执行人**裕****公司(以下简称“**裕顺地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对被执行人**裕顺地产名下的24宗不动产(以下简称“案涉资产”)进行强制管理,并指定******事务所担任案涉资产强制管理期间的执行管理人(以下简称“执行管理人”)。
依据《****法院、司法部****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法院、司法部****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执行管理人开展案涉资产强制管理工作全过程客观、公正、可追溯,切实维护抵押权人及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经执行管理人请示,****法院于2026年9月3日作出(2026)云0114执恢808号之一《执行管理人复函》,同意执行管理人以询价方式招选公证机构,提供案涉资产强制管理期间的全流程公证服务。现将招选公证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选项目为“****”强制管理案件全流程公证服务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市**区斗南街道环**路52号****,案涉资产总建筑面积为25586.07㎡(其中地上资产建筑面积20147.57㎡,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438.5㎡)。招选服务内容包括保全证据公证与管理收益资金归集及监管公证两大类,具体服务范围以《关于“****”强制管理案件招选公证机构的询价函》(以下简称“询价函”)为准。
本次招选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上午9时整至2026年9月14日下午5时整(自询价函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有意参与报价的公证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完成报名:
(1)现场报名:前往**市**区**东路21****广场办公楼L62层******事务所提交报名材料;
(2)邮寄报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邮寄报名时间以执行管理人实际收到报名材料之日认定。
联系人:柳加乐;联系电话:188****7951。
特别提示:
参选机构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注册地址及实际长期固定办公地址位于案涉资产所在地(**市**区内),成立时间3年以上,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公证机构,并应具备足额专职执业人员(不低于10人)、相应****法院执行辅助或其他司法协同辅助工作经验。具体资格要求共十项,请详见询价函第三条“参选机构资格要求”,请各参选机构逐条对照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