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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系统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南教综[2021]119号)精神,****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切实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6年秋季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工作规划向社会予以公开公示。
公开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学校反映:电话: 0595-****1280;电子邮箱:****@163.com。
图文:总务处
初审:许巧萍
复审:黄硕士
终审:戴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