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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省疾控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疾控发〔2025〕4号)和《****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实施办法》等规定,**市已完成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13日至2026年9月18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提交、匿名反映或缺乏实质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5-****1017。
附件:**市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结果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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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3日
附件信息:
**市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结果公示.xlsx (16.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