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星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珠海-斗门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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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03MAE7BJ7T2T刘振涛
邢雨石**省**市**区
乾务镇朝晖路366号4栋第2层201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
2021版本:0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C2770-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省**市**区 乾务镇朝晖路366号4栋第2层201
经度:113.112000 纬度: 22.174870****环境局
2026-05-16
珠环建表〔2025〕122号****
2025-08-201000
50****
****0403MAE7BJ7T2T**星******公司****公司
****0403MAE7BJ7T2T******公司
****1322MA****266T2025-08-20
2025-08-222025-09-21
2026-08-172026-09-11
http://www.****.com/index.php/content/127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项目
没有发生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从事外科敷料以及其他内、外科用医药制品的制造,预计年产壳聚糖护创凝胶敷料10万支、聚乙烯醇泡沫栓塞微粒5万支、聚乙烯醇栓塞微球5万支、可溶性明胶海绵颗粒5万支、祛疤膏5万支、抗HPV凝胶5万支从事外科敷料以及其他内、外科用医药制品的制造,预计年产壳聚糖护创凝胶敷料10万支、聚乙烯醇泡沫栓塞微粒5万支、聚乙烯醇栓塞微球5万支、可溶性明胶海绵颗粒5万支、祛疤膏5万支、抗HPV凝胶5万支
没有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用溶解、过滤、清洗、冻干、灌装等工艺。采用溶解、过滤、清洗、冻干、灌装等工艺。
没有发生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纯水系统反冲洗废水、纯水系统反渗透浓水和内包装材料清洗废水属于生产废水,但水质简单,污染物含量低,经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2)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黄茅海海域。其他生产废水不外排,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醛、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酸雾、甲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区内VOCs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第3类标准 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分类贮存、严格管理纯水系统反冲洗废水、纯水系统反渗透浓水和内包装材料清洗废水属于生产废水,但水质简单,污染物含量低,经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2)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采用槽罐车转运****泵站集中收集处理,再引至**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黄茅海海域。其他生产废水不外排,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项目生产、实验检验及研发废气经车间整体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DA001)引至25m高空排放。经监测,废气排放口(氯化氢、颗粒物、甲醛和NMHC)排放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区内VOCs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进行了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做好了减振、消声、隔声处理。 经监测,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设置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符合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设置了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滤渣、不合格品(废聚乙烯泡沫栓塞微粒、废聚乙烯醇栓塞微球、废明胶海绵颗粒)、废包装容器、生产和研发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清洗废液、地面清洗废水)、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废样品、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密闭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且已签具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合同。 废包装材料、废滤芯、纯水处理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项目设置的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没有发生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车间减少部分设备,增加1台通风式灭菌柜、1台标签打印机和成品包装、存放用的设备;研发实验室减少部分设备,增加1台低温恒温反应浴、1台医用离心机、1台pH计和样品存放用的设备;实验室增加部分物理检测仪器。
新增设备均为辅助性、检测性设备,位****实验室,不参与主体生产流程,未增加生产批次或运行时间,不改变产品品种及规模,各产品产能与环评批复一致。本次变动未新增化学试剂使用,通风式灭菌柜仅产生水蒸气,标签打印机无VOCs挥发,研发及检测设备均为物理操作或密闭微量实验,废气、废水、固废均未新增污染因子,废活性炭等危废产生量不增加。灭菌冷凝水为清净下水,不增加污水处理负荷。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347 0.1347 0 0 0.135 0.135
0 0.247 0.247 0 0 0.247 0.247
0 0.029 0.029 0 0 0.029 0.02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400 2400 0 0 2400 240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45 0.0045 0 0 0.004 0.004 /
0 0.02 0.0258 0 0 0.02 0.0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化粪池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级化粪池 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气排放口(DA001)处氯化氢、颗粒物、甲醛和NMHC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酸雾和甲醇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音门窗以及密封车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隔音门窗以及密封车间 四周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项目设置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符合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设置了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滤渣、不合格品(废聚乙烯泡沫栓塞微粒、废聚乙烯醇栓塞微球、废明胶海绵颗粒)、废包装容器、生产和研发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清洗废液、地面清洗废水)、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废样品、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密闭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且已签具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合同。 废包装材料、废滤芯、纯水处理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项目设置的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操作,杜绝风险事故 已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操作,杜绝风险事故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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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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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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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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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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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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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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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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