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完善五公祠景区配套功能,深入挖掘五公祠的历史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景区展陈水平与服务品质,优化历史园林整体风貌,保障文物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五公祠整体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五公祠整体提升勘察设计项目
(二)项目地点:**市五公祠景区内
(三)项目内容:
1.对五公祠保护范围内进行倾斜摄影测量;
2.对苏公祠、东斋、拜亭、围墙等工程对象进行现场勘查及三维激光扫描。对文物的形制与结构、环境影响因素、保存状态以及具体的损伤、病害等进行测绘、探查、调查研究,并提出勘察结论;
3.对观稼堂、泂酌亭、两伏波祠、五公祠(**第一楼)、西斋、学圃堂等多处文物本体内现有展陈内容进行勘察,查清展陈内容、叙事体系现存短板,形成勘察结论,为后续展陈提升改造提供现场依据。
4. 五公祠保护范围内阐释主题和展示体系进行总体设计,优化园区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空间序列组织等内容。
5. 五公祠保护范围内的环境进行整治提升,景观设施修复,标识系统设计等内容。
6. 对苏公祠、东斋、拜亭、围墙工程对象展开修缮,提出修缮方案和措施。
7. 对五公祠文物本体建筑进行展陈设计,基于五公祠、粟泉亭及各区域文化内涵,形成与空间主题呼应的展陈体系,将不同建筑单元串联为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叙事节点。
二、报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及设计甲级资质,且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有文博、建筑、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证书(古建筑专项),且在“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系统”中可查询;
3.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勘察设计、展陈设计等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四)信誉要求:
报名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名时须提供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经费
(一)勘察费控制在20万元以内。意向报名单位可自行赴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后自主报价,报价应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且不得低于行业成本,最终合同价格以预算批复为准。勘察费为固定总价,不因方案审批结果调整。
(二)设计项目实行风险委托方式,具体如下:
1.计费原则:设计费以项目最终获批的概算中设计费金额为基数,按国家相关取费标准及报名单位报价下浮率计算。中选单位须按征集单位要求完成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
2.风险条款:中选单位编制的方案须按规定程序报审,****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若方案未获通过,征集单位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扣减或不予支付相应阶段设计费,中选单位自行承担方案编制成本。
3.费用支付节点:合同签订后支付一定比例预付款(具体比例在合同中约定),****文物局审批后支付至合同约定比例,余款在后续施工图审查通过并完成技术交底后结清。
4.特别说明:报名单位报价即视为已知悉并认可上述风险委托条件。
四、报名材料要求
报名单位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编制目录,标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最终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一)基础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证书(古建筑专项)复印件,并提供近半年内(2026年3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三)信用状况材料:报名单位须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四)同类业绩材料: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独立承接的文物建筑或古建筑园林环境整治类勘察设计业绩证明,附合同关键页(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业绩数量不超过10个;
(五)报价文件:单独出具针对本项目勘察、设计两项工作的费用报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六)技术服务方案:编制完整的勘察设计工作服务方案,含勘察设计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等。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12:00止,逾期提交或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
(三)报名地址:**市海府大道169号****办公室;报名邮箱:****@163.com,邮件需注明:五公祠整体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报名材料。
(四)咨询电话:林女士,0898-****5353(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及参选资格;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中选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方案须按规定完成报批,****文物局审核。若方案未获通过,相关费用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予以扣减。
(三)本次征集活动由****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报名截止前联系咨询。
(四)征集单位将采用综合评审方式择优确定服务单位,遴选结果将在征集结束后予以公示。
(五)如公告期内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将按规定重新组织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
特此通知。
****
2026年9月13日